市政署辦食品安全標準講解會


市政署持續推動本澳食品業界對食安標準及管理之認識,日前舉辦「食品安全標準講解會」,就現行法規中批准使用的甜味劑、色素、防腐劑及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、使用標準,以及市政署的檢測工作等,向本澳麵包西餅、手信、中式糕餅業者作詳細講解說明。市政署提醒,食品業界有責任恆常檢視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,確保符合食品安全標準。 

「食品安全標準講解會」日前於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三樓舉行,逾五十名本澳手信食品及中西糕餅行業經營者及從業員出席。考慮到手信食品及中西糕餅在生產過程中,可能涉及甜味劑或色素,以及防腐劑、抗氧化劑等食品添加劑之使用。故此,市政署於會上特別針對《食品中色素使用標準》、《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》及新近公佈的《食品中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標準》作重點說明。

根據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七條規定,食品的生產經營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。一旦生產經營之食品不符食安標準,可構成「行政違法行為」,相關人士可被罰款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;若情節觸犯「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」可處最高五年徒刑或科處六百日罰金。市政署提醒,業界在使用食品添加劑前,應仔細瞭解產品是否符合安全食用要求;並建立起企業內部的食品添加劑管理措施,妥善保留所有食材(包括食品添加劑)單據,以便有需要時供權限部門追查貨源;同時呼籲業界須檢視所使用之食品添加劑,確保沒有抵觸本澳食品安全標準,避免觸犯法例,保障食品安全。 

自二○一三年起,政府已先後有序地制定及推出多項食品安全標準,市政署亦透過恆常抽檢監測及衛生巡查機制,對包括微生物、防腐劑及著色劑等食品添加劑作檢測,一旦發現檢測結果超逾參考限值,或生產經營違反《食品安全法》,市政署會跟進處理;此外,亦加強與食品業界的溝通交流,並開設多元的食安培訓課程,提升業界的食安及衛生意識,及認識各項標準及指引內容。 

有關食品安全法、標準及指引的詳細內容已上載至「食品安全資訊」網頁www.foodsafety.gov.mo及「食安資訊App」,歡迎業界及市民瀏覽以瞭解更多。



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  來源:市政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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